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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4-07-04 16:21:0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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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9〕12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224号《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如何
定性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此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抗旱保苗加强冬前麦田管理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抗旱保苗加强冬前麦田管理的紧急通知

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新疆、甘肃等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厅(委):

今年冬小麦秋播整地质量较高,播种时墒情较好,播期播量适宜,基本实现了一播保全苗,播种和出苗好于往年。但播种出苗以来,部分麦区降水总体偏少,土壤表墒较差,加之部分地区小麦播种存在旋耕耙耱不细、秸秆还田镇压不实等问题,部分田块出现缺苗断垄、悬根吊苗现象,对培育冬前壮苗、确保安全越冬造成严重威胁。“立冬”已过,气温逐渐转冷,抓好冬前麦田管理、确保小麦安全越冬是当前农业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要广泛动员发动,大力开展以抗旱保苗、控旺防冻、培育壮苗为中心的冬前麦田管理,为夺取明年夏粮丰收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急行动起来,切实抓好抗旱保苗及冬前麦田管理

冬小麦总产占夏粮总产的90%以上,对夏粮生产至关重要。夏粮生产又是全年粮食生产的第一季,事关全年粮食生产目标的实现。历史经验证明,夏粮丰收,全年主动;以秋补夏,担惊受怕。培育冬前壮苗、确保安全越冬是构建合理群体、奠定穗数基础的关键,也是抓好明年春季田间管理、促进苗情升级转化、夺取小麦丰收的基础。冬前麦田管理农时紧、任务重,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广泛发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抓好冬前麦田管理工作,夯实明年夏粮丰收的基础。

二、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落实关键技术

各地要因苗、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指导,积极开展以抗旱保苗、控旺防冻为重点的冬前麦田管理,着力培育冬前壮苗,为构建合理群体、夺取小麦丰收奠定基础。

一是及时浇水保苗。干旱的麦田浇水可以补充土壤水分,平抑地温,粉碎坷垃,防小麦根系风干造成冻伤,保苗越冬。对已出现旱象的麦田应抓紧浇水保苗,以促进根系生长和分蘖发生。同时,北方麦区、黄淮麦区和西北麦区11月中旬至12月初,当日均温降到5℃左右、耕层土壤含水量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的70%以下时开始浇冬水,至日均温下降到2℃-0℃、夜冻昼消时结束。对于旋耕不镇压导致土壤悬松、秸秆还田不深耕导致小麦悬根的麦田,冬季会造成冻害死苗,严重降低产量,这类麦田一定要浇冬水。浇冬水宜采用小畦细水,做到田间不积水,以免土壤板结,忌大水漫灌,冲刷表土。瘦地弱苗要适当早灌,肥地旺苗适当晚灌。

二是冬前划锄镇压。冬前划锄既有保墒增温效果,又可消灭杂草。各类麦田在遇雨、浇水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土壤板结时,要及时划锄,以破除板结,通气保墒,促进根系和幼苗健壮生长。冬前镇压可以破碎坷垃,弥合裂缝,增温保墒、控旺促壮,应在晴好天气、上午10点以后、无霜冻时进行。对于旋耕和秸秆还田导致土壤悬松以及耕种粗放、坷垃较多的地块,一定要进行冬前镇压,防止冬季死苗。此外,对于播种过早、群体过大、过旺麦田,可采取中耕、镇压,或喷施生长抑制剂,控旺转壮,保苗安全越冬。

三是做好沟系配套。长江中下游、西南地区及时开沟、清沟理墒,疏通排灌水系是预防渍害的关键措施。要适当加大开沟密度,并用沟泥盖好露籽,养护根系,增强吸收养分能力,保证叶片恢复生长和新分蘖的发生。降水过多时,要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降渍、保暖、防冻。

四是强化病虫防控。搞好小麦冬前病虫害防治,既是控制苗期为害、保证苗全苗壮的关键措施,又是降低春季病虫发生基数、争取防治主动权的重要基础。要重点做好小麦条锈病、纹枯病、白粉病和蚜虫、地下害虫等病虫害防治工作,还要及时做好节节麦、野燕麦等杂草的化学防除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各地要组织农技人员和专家,深入一线,调查苗情、墒情、病情、虫情和灾情,及时制定冬前田间管理技术方案。要通过发放资料、编写墙报、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信息服务,确保技术宣传到位。要把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落实到县、到乡、到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大力组织技术培训,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病虫监测和预警,准确做出预测和预报,及早发布病虫害信息,指导农民开展病虫害防治。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54批)的载货及专用车产品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54批)的载货及专用车产品公示



  根据《公告》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54批)的载货及专用车产品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公示产品清单(请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05


2013年10月12日